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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4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4年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委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做好重庆市2014年城乡建设法制工作,为城乡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重庆市2014年城乡建设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2月20日
 
2013年城乡建设法制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我市城乡建设“一主线、一支撑、两重心、三保障”的工作思路,把建设法制工作纳入全市城乡建设发展全局,充分发挥法制工作的基础性保障作用,以制度约束权力,以程序规范行为,努力开创建设法制工作新局面。
  一、完善行政立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加快推进重点立法项目。《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修订)》提交市人大审议,《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修订)》提交市政府审议,积极推进其他立法项目,进一步完善我市城乡建设制度体系。
  2、严格立法项目管理。制定2013年度立法计划,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定期召开立法联络员会议。开展《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法规制度建设质量。
  3、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清理市城乡建委规范性文件,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新制定的市城乡建委规范性文件按照《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纳入规范性文件库。加强对区县城乡建委规范性文件的指导和管理。
  二、创新执法方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严格执法。拓展执法领域,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查处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招标投标、市场准入、持证上岗、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
  5、规范执法。组织开展执法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在全市推广使用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进行政执法资源整合,组建独立建制的专业执法机构。
  6、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进行核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归档与管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7、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文明执法意识,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行政职能转变
  8、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按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市、区县两级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市区两级行政审批项目库。审查区县报送的清理结果,做到全市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等基本要素统一。
  9、梳理优化审批程序。对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按照“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公开透明、提高效率”的要求,明确审批环节,编制审批流程图,禁止擅自增设前置条件和延长审查链条。公开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审批结果。
  10、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加强重庆市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从“一个窗口对外”到“一站式审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原则推进区县集中行政审批。
 1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出台重庆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会同委监察室建立落实行政审批责任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四、强化基础工作,切实化解社会矛盾
  12、完善行政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要求落实到行政管理全过程。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建立依法行政提示制度,针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复议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行政指导建议书。
  13、强化行政指导工作。通过培训学习、片区交流、实地调研和庭审旁听等方式,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进行指导,提高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
  14、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和重大信访稳定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切实防范和化解行政风险。以惩治恶意拖欠工程款和欠薪为重点推进依法治理,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手段规范市场秩序。
  15、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和仲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区县仲裁联络员制度,加强建设系统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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