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行注册消防工程师制
作者:卢国强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2版 发布:2013-04-08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603
今后,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1日至30日,北京市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向消防部门申请考核认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颁布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2013年1月1日起,国家对依法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
北京市第一次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试时间预计在2014年10月。针对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北京市消防部门规定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考核认定于2013年4月1日至30日开展一次,暂不开展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考核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