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专用电梯的设置,还真不一样!
作者:匿名 来源:慧聪消防网 发布:2017-08-10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1087
电梯可分为乘客电梯、服务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和消防电梯,其中消防电梯是指设置在建筑的耐火封闭结构内,具有前室和备用电源,在正常情况下为普通乘客使用,在建筑发生火灾时其附加的保护、控制和信号等功能能专供消防员使用的电梯。
消防电梯的设置场所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仓库),每个防火分区内宜设置1台消防电梯,但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2.除设置在仓库连廊、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0㎡;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0㎡;
(3)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相应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4)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3.消防电梯井、机房与相邻电梯井、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5.消防电梯应应能每层停靠;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运行时间从消防电梯轿门关闭时开始算起);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6.消防电梯的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并设备用电源(备用电源宜采用应急发电机组),在最末级配电箱自动切换,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7.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
8.消防电梯应具有防火、防烟、防水功能;
9.消防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消防电梯不计入建筑的安全出口)。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具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的功能,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的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
电梯的控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消防控制室设置电梯控制显示盘,消防值班人员在必要时可直接控制电梯启停;另一种是在人工确认火灾后,消防控制室向电梯控制室发出火灾信号,强制电梯下行停于首层。
在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建筑内,可用消防电梯前室的感烟探测器联动控制电梯,但是感烟探测器一旦误报,则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最好采用消防控制室控制。
注:非消防电梯不能一发生火灾就立即切断电源,没有危险部位的电梯,应先保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