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创新政府采购制度 出拳防范“价高质次”
作者:匿名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2014-07-14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1120
7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财政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政府采购行为,成都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于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了两个“转变”,旨在抑制政府采购中可能存在的“价高质次”现象。
《意见》指出,成都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依法采购,严格执行成都市政府公布的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完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不得以拆分项目的方式回避公开招标,加强对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非招标采购方式的管理。《意见》提出两个“转变”,即成都市的政府采购要努力实现从重程序的合规性采购向重需求的专业化采购转变,逐步实现从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
相关专家表示,政府采购在法律制度设计上,过于强调程序的合规性,而弱化了对需求和履约的规范,从而导致一些政府采购项目程序虽然合规,但采购结果公信力弱,造成被人诟病的“价高质次”,亟待进一步改革。据了解,《意见》提出的两个“转变”就是针对这一状况进行的改变,将以往政府采购管理重点工作从购买环节扩及到需求环节,将“该不该买、买什么、买多少”纳入采购管理的重点工作中,从需求把关——确保必要、去除多余,打造“科学化采购”。同时,从重过程控制向重结果评价转变,将在验收环节中加强对采购结果的检测和总结,抑制“质次”情况的出现。
根据《意见》,下一步,成都市还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探索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机制,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运用市场选择机制和电子化手段,改进协议供货方式;探索建立监督关口前移机制,由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监督采购需求方案的制定及采购文件的编制,监督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等,实现采购各环节的有效监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成都市财政局还研究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进一步规范集中采购项目进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