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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大跨度厂房的消防安全现状及技防措施


慧聪消防网讯 近年来,工业厂房数量迅速增加,除了制造、纺织、建材等传统工业厂房之外,计算机及应用产品、自动化仪器仪表、生物技术、医药工程等高新技术产品和产业类厂房也逐渐占有较大比重。由于生产规模和工艺布置的需要,厂房建设规模也不断扩大。受规范控制,大跨度厂房一般为丙、丁、戊类厂房,承重结构一般为钢结构,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过火面积大,火灾损失重,灭火救援难,大跨度厂房火灾事故在社会面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几起火灾事故案例 (一)2012年4月9日4时31分,东莞市建晖纸业有限公司打理车间发生火灾,火灾持续了58个小时后才被扑灭,过火面积约200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上亿元。经调查,起火原因为叉车司机在2、3号打理车间通道东面搬运纸卷过程中,车体撞击电缆桥脚,造成电缆脱落短路引燃纸卷。 (二)2012年7月16日17时39分,长沙市望城区长沙旺旺食品有限公司预备车间发生火灾,21时30分火灾被扑灭,过火面积7000余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00余万元。经调查,起火原因为车间照明灯故障引燃下方堆放的塑料原膜引发火灾。 (三)2013年1月1日2时39分,杭州市萧山区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10时40分现场明火基本被扑灭,过火面积12000平方米,造成3名消防队员牺牲。经调查,起火原因为放火。 二、当前大跨度厂房存在的消防问题 (一)大跨度钢结构厂房整体耐火等级较低,火灾时,易造成建筑坍塌,火灾救援难度大。钢结构厂房的承重构件一般为钢柱、钢梁、屋架,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柱、梁的耐火时间仅为0.25h,建筑物的整体耐火等级连四级都达不到。丁、戊类厂房考虑到可燃物品很少,钢结构按照现行国家规范可以不采取防火隔热保护,但丁、戊类厂房通常都有电焊、气割等工段,设置可燃气体周边范围内的钢结构,企业仍不会采取防火隔热措施。丙类厂房的钢结构按照要求一般采用厚涂型防火涂料进行保护,但企业或施工单位为了工程便捷、节约,往往采用薄型防火涂料,防火涂料的耐火极限不能满足要求。 (二)厂房间或厂房内设置货物暂存中转区,造成火灾荷载增加,火灾危险性增大。为了提高场地的利用率,部分企业擅自将原有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或消防通道搭建成仓库或车间,改变整体消防安全布局,造成建筑物无消防车道,防火间距不足,暂存中转区未设置防火墙与生产区域进行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能独立,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等设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带来新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工艺要求生产线连续布置,造成疏散难、排烟难、防火分隔可靠性差。部分劳动密集型厂房安全疏散路线设计不合理,紧急情况下易造成拥堵和踩踏事故。部分厂房由于工艺生产要求,生产线要连续贯穿几个防火分区,为保证工艺流程,防火分隔处一般采取水幕等保护措施,有些防火分区间,采用大量防火卷帘替代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可靠性难以满足设计要求,一旦失效,容易造成火势蔓延扩大。大多数密闭、洁净厂房内部分隔复杂,造成人员疏散路线曲折,疏散距离过长,发生火灾时,烟气固定在内部走道,在没有送风和排烟系统的情况下,烟气很难排出。 (四)厂房实际使用中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与消防行政审批时的火灾危险性不一致,造成大量火灾隐患。部分丁、戊类生产厂房内布置大量生产设备,虽然原材料及产品不可燃,但工艺生产设备本体或外保护材料可燃,且设备内电气线路复杂,设备本身具有可燃性,设备自身火灾危险性高于原设计厂房的火灾危险性。部分丙类厂房中使用甲、乙类化学危险品,用量难以控制,且使用部位无法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也会造成厂房整体的火灾危险性与原设计不符。 (五)企业消防管理制度不落实和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初起火灾不能及时扑救。部分企业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未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领导缺乏必备的消防安全知识,对职工不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四个能力”建设要求不能真正贯彻落实。厂房内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用火、用电的现象较多,应急措施未能及时跟上,极易因小火而酿成大灾。企业的消防管理人员对于消防设施只限于会简单操作,对出现故障,不能及时处理,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耽误火灾初起阶段的报警和扑救。 三、大跨度厂房存在消防问题成因分析 (一)回避设计难题。设计单位在工程设计中不按照企业的工艺布置来考虑人员疏散、防火分隔,未充分考虑厂房内部的实用性和合理性,设计的建筑平面图中往往只注明使用性质,对工艺布置不进行设计。部分设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熟悉消防技术规范及法规,缺乏消防责任感,一味迎合建设单位的要求,以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场所顶替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使用功能,降低消防设施配置要求,砍掉本该设计的消防设施,以降低工程造价。有些特殊项目设计时,不考虑项目今后的使用管理,为了通过消防部门的审批,增加一些日后较难管理的措施,以至于设计要求不能落实。 (二)降低施工质量。部分企业业主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摆不正企业发展与消防安全的关系,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消防安全,贪图眼前小利,忽视安全成本投入,为了节约资金,擅自砍、减消防工程建设资金,使得消防工程不能按原工程设计安装。部分施工单位施工的消防工程质量参差不齐,一些消防工程还层层转包,施工管理混乱。部分施工单位和消防产品生产企业购置、出售价低质差的消防产品,不讲质量,只考虑经济效益,使安装的产品存在性能不稳、误报、漏水等现象,在投入使用后不久就出现各类故障。 (三)变更使用功能。部分企业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擅自变更建筑使用功能,改变建筑结构,大量使用可燃材料,随意安装电器设备和敷设电气线路,导致原设计的消防系统与之不相适应,消防设施不能同步配套,消防设施滞后于实际使用功能要求。部分工业园区建设的标准化厂房,为节约成本和方便审批,厂房火灾危险性按丁、戊类进行消防行政审批,招商销售时不限制企业的具体生产工艺和使用性质,等部分丙类厂房入驻生产后,就产生了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四)缺失责任意识。企业业主对火灾隐患的危险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忽视消防安全工作,对消防部门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能拖则拖,敷衍了事。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差,对存在火灾隐患无法从资金上得到有效的保障,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使许多隐患久拖不改,加上日常管理维护制度不落实,使得消防设施形同虚设。另外,不少公共消防设施名义上由各家企业共同负责,实质上往往各自为政,封堵各自的使用区域,堵塞消防通道,关闭消防设施,管理责任不明确,出现问题互相推诿。 四、应对大跨度厂房消防问题的技防措施 (一)从严确定危险等级。 在设定大跨度厂房的火灾危险性类别时,应考虑工艺要求,对于工艺设备可燃或使用易燃性化学品的用量不确定,防火分隔不完善的厂房,应从严要求。对于采取完全防火分隔的不同火灾危险性的工段可分别考虑消防设计,当火灾危险性较大部分超过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5%时,其整体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水源、消防用电负荷等消防设计,应按照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类别考虑。大跨度厂房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时消防部门应要求企业提供工艺说明及相关生产设备介绍,以便监督人员综合分析确定厂房的具体火灾危险性等级。 (二)提高灭火扑救效率。丙类大跨度厂房由于体量大,火灾荷载大,应按要求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以便快速到达火灾起火部位,同时,应结合消防车道布置不小于一个长边的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一侧应设置场地面积不小于15×15米的灭火救援场地,短边长度大于80米时,应沿厂房两个长边布置消防扑救面。消防扑救面一侧外墙上每层均应设置灭火救援窗,并宜直通厂房内部的疏散走道。丁、戊类大跨度厂房应设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厂区内应设置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市政道路相连接。 (三)提高整体耐火等级。企业在建设厂房时,为追求施工进度,大跨度厂房的承重构造一般选用钢结构,钢结构虽然为不燃烧体,但耐火时间短,受火灾影响,极易发生扭曲、变形、坍塌。大跨度厂房应提倡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当采用钢结构构件时,应采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采用防火涂料保护时,应采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部分企业厂房外墙、屋面采用保温措施的,考虑到火灾荷载,丙类厂房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丁、戊类厂房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四)合理划分防火单元。大跨度厂房的防火分区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数量,及生产设备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因素综合考虑,做到生产区与仓储区相分开、生产区与集中办公区相分开、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与火灾危险性小的区域相分开。用防火卷帘分隔防火分区时,按照我省规定,防火卷帘的总宽度不应大于防火分隔物总长度的1/3,或不应大于20米。考虑中间仓库火灾荷载较大,发生火灾影响厂房人员安全,因此对于中间仓库的设置楼层和仓库所占本层建筑面积的比例应加以限制,对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丙类仓库宜设置在厂房的上部,并应靠外墙设置,参考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相关条文,所在本层面积比例不应大于10%。 (五)合理布置疏散路线。大跨度厂房长、宽较大的,或厂房内设备占有率高疏散路线迂回曲折的,设计单位为满足疏散距离要求,疏散楼梯往往不能靠外墙设置,在首层不能设置直接对外的安全出口,对于人员的安全疏散带来影响,对于此种困难的,应根据工艺设备合理设置专用疏散通道,专用疏散通道应直通安全出口。大跨度厂房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和疏散宽度满足要求,但疏散距离较长时,可利用设置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甲级防火门作为辅助疏散出口。劳动密集型厂房还应在其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六)提高消防设施标准。在火灾过程中不间断供电,是保证消防水泵正常工作必不可少的先决条件,丙类大跨度厂房火灾持续时间长,消防水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丙类厂房内的柴油发电机房、燃油燃气锅炉房、日用油箱间、油泵房等重要设备用房,可燃、易燃液体暂存区和输送及回收区等除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应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暂存中转区应与生产部分进行防火分隔,并应按仓库设计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大跨度厂房的排烟设计应提高标准,应优先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对于丙类厂房中建筑面积大于300平方米的地上房间,丁类厂房中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房间,丙类、高层厂房中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丁类厂房中长度大于40米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七)改善消防供水条件。从之前发生的大跨度厂房火灾事故看,这种大体量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大大超过规范中所规定的火灾延续时间。曾有过大跨度厂房火灾持续十几小时的灭火作战,因此仅依靠消防水池贮存灭火用水往往不能满足实际灭火的需求,应当考虑利用市政给水或天然水源做为补充水源。大部分地区天然水源充裕,厂区内及周边河道处应设置取水码头或消防取水井,对于部分工业园区市政给水未建设到位的,要加大消防水池的设计容量。 总之,大跨度厂房的发展,对消防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的深入研究,加强源头管理,提高设计标准,才能适应企业发展需要。以上,提出的一些技防措施是结合现行规范,研究而来,能有效控制大跨度厂房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为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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