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规定: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一律辞退或开除
作者:匿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2014-02-25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1323
近日出台相关规定,对公安民警中参与赌博、经营娱乐场所、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以及违规办理证件等多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例》的相关规定,加大惩处力度,在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予以顶格处理,一旦违反一律辞退或开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押案不查、包庇袒护、弄虚作假的,一律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先前报道:
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专题会议反思刘汉案:暴露四方面问题
2月24日,省公安厅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四川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以提起公诉的刘汉刘维特大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为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查找和剖析问题。
省公安厅党委一直认为,从刘汉案件中,全省公安机关不能仅仅就事论事,应该深刻反思,全力整改,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副省长、公安厅厅长侍俊说,刘汉案件的暴露,反映出以前我们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治建警、教育监管有缺失,二是依法办案、勇于担当差距大,三是从严治警、矫正逗硬不到位,四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问题多。他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围绕为“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强化制度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害群之马。
党委会后,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刻吸取刘汉案涉警问题教训,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管理的相关通知,就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剖析查找问题,重申纪律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等相关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