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消防法规条例盘点
作者:匿名 来源:慧聪网 发布:2014-02-19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1253
消防法规:《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颁布日期:2010年11月04日
实施日期:2013年10月11日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消防监督执法突出问题,作为公安部消防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举措,近日,公安部消防局制定出台了《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据悉,《规定》是在2010年11月4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安消防监督执法廉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修订后的《规定》共23条,涵盖了执法廉政教育、执法廉政制度、执法廉政监督、责任追究等内容。
消防法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颁布日期:2012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2013年01月01日
主要内容:
GA588自2005年12月26日首次发布以来,在消防监督管理和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次修订的主要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布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尽快与其配套,满足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需要。
本次修订认真总结了标准多年的实施经验,在2005版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于现场检查的消防产品范围,进一步明确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定义和基本要求,修订了市场准入检查和产品质量现场检查的检查项目、技术要求、不合格情况及判定规则等内容,为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提供更为准确的技术依据。
消防法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颁布日期:2013年08月23日
实施日期:2013年09月01日
主要内容:
火灾高危单位应建立完善消防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依法应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火灾高危单位,应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其他火灾高危单位应建立志愿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数按照本单位职工总人数的10%确定,且不少于8人。
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并依法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评估内容包括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制订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