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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


 近日,重庆市政府第1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相关领导全程列席会议并作汇报说明。

会议充分肯定了重庆市消防基层治理工作成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立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充实一线防灭火力量;要补齐消防设施短板,加快重点对象消防设施建设,强化城乡消防安全风险治理;要形成消防责任闭环,完善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机制,细化明确责任边界,防止基层消防工作空转。

《意见》作为规范基层消防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历经了前期调研、起草编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等程序,从明确“4个重点”、健全“7项机制”、细化“18项措施”和强化“3项保障”等方面,就全面加强消防基层治理明确具体要求。《意见》针对当前基层治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创新性提出:一是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健全专兼职消防工作队伍,2025年重庆市所有乡镇(街道)完成建设任务。二是建强基层灭火力量,按要求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村(社区)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三是补齐古镇古寨公共消防设施欠账,制定“一镇一策”“一村一策”,因地制宜建设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供水设施,增设消防车通道、防火隔离带或防火墙。四是完善农村地区消防规划,明确各区县将消防站用地、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等纳入乡镇消防专项规划并落实落地。五是落实基层消防委托执法,明确经济发达镇全面承接消防赋权执法,其余镇街和所有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六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完善森林防火隔离带、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火灾防范能力。

《意见》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基层消防治理工作措施,为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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