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
作者:赵向南 来源:中国政府网 发布:2013-01-08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572
源头提高管控能力,切实减少火灾事故。1月5日,记者从山西省消防总队获悉:省政府刚印发的《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硬措施,从源头加强消防安全管控,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进一步提高火灾管控能力,减少火灾起数和损失。
“十二五”时期,是山西转型跨越发展关键期,需要消防工作保驾护航。但全省消防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致灾因素在增多,社会消防安全体系尚不完善、消防安全资源与需求严重失衡,全省消防面临严峻挑战,急需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
各级政府要建立并完善联动工作机制,与消防有关的规划、住建、房管、质监、消防等部门形成整治合力,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同时,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实行终身负责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和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禁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
此外,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规划、住房、城建、国土等部门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许可证照,教育、民政、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质监部门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工商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