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秋季火灾高发期,这些知识要知道!
作者:匿名 来源:慧聪消防网 发布:2018-09-20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1009
中秋、国庆、重阳三节将至
森林火险等级升高
且即将迎来旅游高峰期
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
为此
江海区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的通告(江海府告【2017】2号)等有关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禁火时间
2018-9-21至2018-10-19
禁火范围
全区所有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
禁火规定
禁火期内,凡进入森林防火禁火区域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二)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
(三)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田基草;
(四)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玩火自娱;
(五)严禁吸烟、点火取暖及照明、野炊;
(六)严禁烧黄蜂、焗蛇鼠、烧山狩猎;
(七)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八)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入林区,监护人应履行有效的监护义务;森林经营者应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行为
(一)全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迅速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重要地段、入山路口一定要专入巡查守护,严管野外火源,对违反上述规定野外用火的,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
(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罚款直至治安拘留;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