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棚”内无消防设施 利津消防责令“配齐”
作者:刘玉梅 来源: 人民网(北京) 发布:2012-11-14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访问统计:1658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利津消防大队联合县住建局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组在一在建建筑工地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在该单位在施工现场搭建的民工宿舍内无任何消防产品,一旦发生火灾会将严重威胁宿舍工人的生命安全。当消防监督人员询问两名工人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时,均摇头表示不会使用。消防监督人员当场对施工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就建筑工地火灾特点、火灾隐患的普遍性、火灾的危害性、民工宿舍用火、用电时的注意事项、灭火设施的使用和发生火灾的自救等常识进行介绍。在监督人员的耐心讲解下,施工工地负责人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愿意接受教育并尽快进行整改。检查人员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
下一步,利津消防将继续对全县施工现场、违章建筑等场所开展全面性的隐患排查,为“平安消防”专项行动提供安全,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