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纳入重点监督复查有新标准
作者:匿名 来源:四川日报 发布:2017-12-26 所属分类:新闻动态 访问统计:860
按照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和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要求,省住建厅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重点监督复查审查要点》(以下简称《审查要点》),修订后的《审查要点》近日起实施。
资质管理上,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因企业注册人员及其他技术骨干数量严重不达标;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涂改、伪造证书、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质证书,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等情形将纳入监督复查。
市场管理上,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在工程招投标中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工程项目中标,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出租、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在工程承包中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引发群体性事件,且被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扣分等情形将纳入监督复查。
此外,建筑施工企业近两年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且被行政处罚或因不良行为扣分的也将被纳入监督复查。